李云龙率先大吼:“他娘的,问你话,你哑巴啦!你这是在贻误军情,耽误我们打仗你知道吗?有胜!” “到!”王有胜大步走了出来,抬起手就要给连长一巴掌。 但想想好像有点过,他猛地抬起脚,用他在战场缴获的皮靴重重踩了下去。 “哎呦!”连长捂着脚疼的跳了起来:“你这干什么玩意儿!” “干什么,干你。”王有胜嘚瑟的昂起头:“我们长问你话,没听到吗?回答!” 连长彻底被唬住了,先不说李云龙和孔捷这帮人凶神恶煞的,林峰更是散出一股将帅的威严,一个眼神就让他胆寒,即使不报出名字也让他心惊。 最重要的,就连这个踩自己的兵都这么嚣张跋扈,要不是这帮人厉害,他敢狗仗人势? “那,那边...” “...
宋平安是一名護衛。但他可不是一般的護衛,他是為天下一人的皇帝守門的護衛。只不過他盡心盡力地守著宮門,卻沒能守住自個兒的身子。噩夢始於那個下著寒雨的晚上。蒙眼的黑布炙熱的身體羞恥的行為,當他再見光明時,眼前出現的便是那人──宋平安原以為也就這一次兩次,但他並不知道,從此以後,他不得不習慣和那人相擁入眠,習慣他的吻習慣他的占據,甚至變得對這一切,眷戀不已。...
预收穿成六零福运女主饿死的小伙伴求戳专栏收藏一句话简介穿书成七零年代懒媳妇,努力让自己懒得心安理得。 村里人提起林家小媳妇,总是忍不住叹惋,这老林家是遭了什么孽,明明一家子都是勤快人。老大媳妇是干农活的一把好手,老二媳妇是做饭的一把好手,偏偏老三媳妇是出了名的懒,又不下地劳作又不在家做家务,听说就连秋收的时候让在家做点饭都不愿意。村里的那些婆婆一边看戏,一边叮嘱自家儿子日后可得娶个勤快些的。林家人却是半点儿也不在意,老三媳妇是懒了点,可耐不住人有本事啊,动动笔写篇文章都能有钱拿,进个县城带回来肉和粮食,谁家媳妇能有这能耐?吃饱喝足,自家多干点活也是应该的。外头如何喧闹都是另外一码事,林家屋里老三媳妇周云梦正在盘算着随身市里的物资,想着啥时候再进城一趟,找个由头拿些肉和粮食回来打打牙祭。 哦对了,还要赶紧写几篇文章赚钱呢! ps1穿书,有私设,比如七十年代没有稿费,但书中世界有。2日常流,就吃吃喝喝那点事。穿成六零福运女主饿死的小伙伴求收藏文案...
简介关于书穿四零,成了被亲爹放弃的庶子本书是以男主视角的年代文有少许shadi的情节,更多的还是比较偏日常的。施宁安好不容易等到全国解封,想要重新出去找工作又舍不得放下自己经营了几年的美食账号,干脆掏出自己要买房子的钱,直接盘了个店,自己做私房菜和甜点。谁曾想筹备了大半年,好不容易开张了,第1天就被一个喝醉酒的大货车司机给干翻了。本以为死定了的,谁曾想一觉醒来竟然穿越到了民国,还成了一个军阀家的庶子,还是一个被亲爹放弃了的庶子。施宁安叹了口气,带着仅有的家当和他那柔弱不能自理,只会嘤嘤嘤的姨娘,远离原本的城市,跑到另一个城市打拼。没有电脑手机娱乐的年代,他都不知道自己能不能活到有手机出现的时候。母子两个本来就,已经很艰难了,谁知他姨娘还圣母心泛滥,竟然捡了个头大身子小的小怪物。没办法,捡到了他又不能丢掉,也就只能捏着鼻子养了。看着那越养越白胖的小怪物,养了大半年,他竟然不知道这丑了吧唧的小怪物竟然是个小闺女。好不容易找到一个他满意的地方,他才知道原来他竟然是穿书了,他想要远离这里,远离麻烦,可是刚刚落户,花掉了他一大笔钱,立马就走,他又不甘心,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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